|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8248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11-10 | ||
| 标题: | 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 | ||||
| 文号: | 鄂管文〔2021〕64号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目录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概况………………………………5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总体要求………………8
第一节 指导思想………………………………………………9
第二节 基本原则………………………………………………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11
第三章 坚持集中统一,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13
第一节 全面理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关系………………14
第二节 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闭环管理……………………15
第三节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16
第四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16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公车改革成果……………………………16
第二节 夯实公车日常管理基础………………………………17
第三节 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18
第五章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
保护………………………………………………………18
第一节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18
第二节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19
第三节 加强节能工作监督考核…………………………………20
第六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服务保障能力…………………21
第一节 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21
第二节 改革创新服务保障手段…………………………………22
第三节 加强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创新……………………………23
第七章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24
第一节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24
第二节 推进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统一………………………25
第八章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26
第一节 加强自身建设……………………………………………26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27
第三节 注重能力建设……………………………………………28
第九章 组织实施……………………………………………………29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29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30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概况
“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大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管理保障服务效能有效提升,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把政治建设放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改革和专项治理任务,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一是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持了公车严管的常态化高压态势,公车运行成本显著下降。二是认真组织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有效遏制超标使用及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三是拥护支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主动做好干部职工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相关资产的调配和保障,在改革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积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勇挑重担,用心用情保障援鄂医护人员的衣食住行,全力以赴做好公务用车、餐饮、物业等各项保障服务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始终坚持以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省机关事务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先后增设了公务用车管理处、办公用房管理处等内设机构,并对局属单位进行了优化整合。全省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推行机关事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卓有成效,编制了湖北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框架,成功立项省级地方标准10项;省机关事务局和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随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洪山礼堂管理中心承担的4个国家级标准化工作试点,均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组织的评估验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全省“一张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三公”经费规模和比例持续下降,运行经费使用绩效得到大幅提升,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基本建立。规范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成本管理。扎实开展绿色节能机关建设,推广实施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利用等项目。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联合住建、发改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垃圾分类,带头杜绝公务用餐浪费,积极推进机关食堂节俭用餐。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有效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30余项政策法规及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湖北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从严落实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机关房地产清查、领导干部住房清理整治等多个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履行了机关事务管理职责。
——加强系统指导工作,搭建理论研究平台,促进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共享共建。省机关事务局创新指导工作形式,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系统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和省直单位分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调动基层自主发展的积极性。深化理论研究,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湖北省社科院开展政校合作,搭建研究平台,推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人才培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大赛,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
五年来,我省机关事务工作积累了四条宝贵经验: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机关事务工作的根本保证。机关事务工作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全局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克服无数的艰难险阻,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新的辉煌。
(二)站位大局是机关事务工作的根本要求。机关事务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一切为大局着想,一切为大局服务,才能找准自身定位,充分发挥机关事务部门作用,彰显自身价值。
(三)人民至上是机关事务工作的立足点。机关事务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树牢人民至上理念,不断优化管理、改进服务、强化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改革创新是机关事务工作永葆活力的源泉。机关事务工作只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就能不断注入新的活力,赢得主动、提高效能、走在前列。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湖北省正处于疫后重振发力期、战略机遇叠加期、发展布局优化期、蓄积势能迸发期、省域治理提升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全省最大的实际,抓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同时,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多年积累的综合优势没有改变,在国家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没有改变。“十四五”时期,湖北省提出了“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战略目标。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湖北发展大局,找准定位,对标对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机关高效运转,为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提供坚强支撑。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机关高效运行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深入实施“一体两翼”(集中统一管理为主体,标准化、信息化为支撑)发展战略,着力增强治理效能、着力提升服务品质、着力降低运行成本,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促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机关事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内各项法规,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体现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引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坚决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改革和专项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永恒课题,把更好服务党政机关高效运行,更好服务广大干部职工作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忠诚、高效、奉献、廉洁的价值取向,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制创新和动能变革,以法治化建设为引领,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现制度、标准、技术有机融合,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现代化进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深化机关事务理论创新,探索新时代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新途径,探索机关事务管理先进模式和好的做法,共享成功经验。
坚持系统共建共享。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系统指导工作,坚持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处理好政务与事务、供给与需求、纵向与横向的关系,实现政务更聚焦、事务更集中、联动更有力,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共建共享。
坚持“两高三致”理念。机关事务部门必须将“两高三致”(即:高质量、高标准,细致、精致、极致)工作理念贯穿机关事务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各行业要打造名片树立品牌,传承和发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完善激励机制,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
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在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框架下,统筹考虑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发展阶段和现有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全面协调推进和突出重点特色相统一,到2025年,初步建立集中统一、资源统筹、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机关事务体制机制,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机关运行保障数字化建设取得实效,机关运行保障供给的质量效能持续提升。
——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机构精简、职能优化,管理内置、服务外购,统分结合、保障有力,持续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到2025年,形成机关事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的新格局。
——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机关事务部门职能配置,推动机关运行保障所需资金资产资源归口管理、统筹配置、集约使用,逐步实现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全面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动机关运行保障更优质、高效。
——节约型机关建设获得新成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机关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加强资源统筹整合,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统一调配、统筹保障,逐步实现经费归口、资源共享、权责匹配,建立健全部门间资产配置、调剂、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实现闲置资产整合利用、集中共享。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使节俭机关文化深入人心。
——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法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资产、资源、资金统筹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配套制度,形成以机关运行保障法为统领、以综合性法规及专项法规为主干、以规范性文件为延伸、以各类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
——机关运行保障数字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云平台”,整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等主要业务模块,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业务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全省“一张网”,实现各项业务数据纵向直报、横向打通,促进机关事务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加强业务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资源统筹、服务共享、监管到位。
——队伍建设得到新进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水平,不断优化干部育、选、管、用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和多岗位、多领域培养,努力培育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积极引智聚才,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化机关事务基础理论研究,为事业发展广泛汇聚智慧力量。
第三章 坚持集中统一,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第一节 全面理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关系
加快完成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资产台账。充分利用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政策“窗口期”,全面理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关系,为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1.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中涉及的税费减免、程序简化问题,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畅通登记渠道。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协调有关部门免征登记过程涉及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的具体范围,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
2.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流程。一是认真做好清查盘点建账工作,确保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信息台账相符,与办公用房实际状况账实相符,与权属证书信息账证相符。二是精准统计报告信息数据。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统计汇总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真实。三是整理完善档案。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及时归集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移交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办公用房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确保档案完整。
第二节 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闭环管理
1.强化办公用房规划统一。强化与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沟通,按照使用需求,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加大绿色能源、材料在办公用房建设中的使用力度。
2.强化办公用房配置统一。推动办公用房资源统筹利用,统筹优化办公区布局,具备条件的要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利用现有办公用房资源,因无法调剂而采取置换或租用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办公用房租金制,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租赁与出租社会化改革。
3.强化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统一。逐步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维修管理制度,完善维修标准,细化操作规程。定期对办公用房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检查档案,为做好维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强化办公用房处置统一。完善办公用房处置审批制度,配合财政部门采取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拆除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闲置办公用房,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第三节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
1.完善办公用房管理配套制度标准。逐步完善办公用房集约管理的配套制度,制定维修、信息报送等工作标准,形成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为主干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标准体系。
2.推进办公用房规范高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以推动办公用房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水平。
3.加强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办公用房使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和日常检查,推动办公用房专项巡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第四章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巩固和完善公车改革成果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强化集中统一、从严从紧管理,推动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的要求落细落实。
1.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严控车辆总量规模,优化配备结构。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完善审批程序,不断巩固和完善公车改革成果,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2.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督促使用单位不断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提升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公车监管,规范公车使用,推动构建“规范、高效、节约”的公务用车制度体系,提升车辆使用效能。
第二节 夯实公车日常管理基础
1.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遵循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车辆配备更新,加大调剂使用力度,积极盘活旧车资源,加大协调对接力度,落实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职责。
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借助信息化手段夯实公车使用管理基础,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拓展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运用信息手段,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和违规举报线索,持续保持公车规范管理的高压态势。
第三节 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1.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按照“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发展目标,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公务用车数据年度统计,实现对各部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形成公务用车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各级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功能,科学统筹调度,强化保障职能,提高使用效率。
2.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保障公务出行。加大公共交通对公务出行的保障力度,规范公车租赁服务,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公务出行选择方案。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引导鼓励公务人员绿色低碳公务出行。
第五章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推进绿色办公、倡导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提升绿化水平、培育绿色文化,推动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1.率先低碳转型。制定公共机构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公共机构供热、空调、电梯、智能高效照明、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绿色节能改造。县级以上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全部完成LED或高效照明灯具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
2.推广新产品应用。选择部分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结合审计整改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应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和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要配建相应比例的充电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干部职工绿色出行创造条件。
第二节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1.全面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党政机关开展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聚焦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和示范单位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持续做好机关节水、节电、节粮、节油、节纸等工作,引导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2.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公共机构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做到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促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3.贯彻落实“光盘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常态化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重点场所用餐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节 加强节能工作监督考核
1.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修订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认真贯彻国管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编制和应用指南(试行)》,研究制定节能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定额标准编制试点工作。健全完善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公共机构分类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优化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2.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分类考核。全面实施定额管理,在开展省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试点基础上,制定出台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保障节能目标任务落实。定期采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情况,优化平台功能建设。
3.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监督。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和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施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和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加强能耗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全省公共机构数据质量抽查。
第六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第一节 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优化服务管理模式,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服务保障效益。在会议服务、物业服务、机关食堂、绿化养护、公共建筑设施和机电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等领域,通过外包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具有资质的公司和专业人员承担,逐步实行“聘任式、协议式、委托式”管理和“购买式”服务,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全覆盖。
2.完善机关后勤服务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机关物业、食堂餐饮、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后勤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节 改革创新服务保障手段
1.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与法规制度的协同机制,初步构建定位准确、规范有序、特色鲜明、覆盖全面、布局均衡、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注重机关事务标准实施效果,基本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反馈机制,促进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管理更加规范、精细、高效,实现流程规范、模式改进、效能提升。加强标准化建设成果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做法,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取得实效。
2.大力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巩固拓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及移动互联网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机关事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统一平台,实现全省“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信息化手段在餐饮服务、会务保障、安保物业以及机关办公等综合服务工作的运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全局“互联网+机关事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使管理更加精准高效、服务更加优质便捷。
第三节 加强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创新
1.进一步规范后勤综合服务。主要围绕机关餐饮、幼教、供暖、办公楼和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规范服务标准,进一步把各项制度和标准融入到具体的机关综合服务之中,充分发挥机关后勤服务性和公益性的优势。大力推动机关会务、餐饮、绿化、供暖、物业、幼教等服务设施改造,突出服务质量标准和流程标准,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规范服务内容,着力提升综合服务品质。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构建新型住房保障机制。推动实践“租购并举”住房保障理念,采取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切实做好职工住房保障工作。积极会同属地政府建立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改善提升职工居住生活环境。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汉(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强化驻汉(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推动做好政务保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信息联络、信访维稳、社会事务等重点工作。
4.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强化成本效益意识,围绕职责履行、目标实现、运行机制等,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特点,在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率先实施绩效评价,逐步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以机关事务效能提升保障政府效能提升。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把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七章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第一节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1.推动将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列入省级立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精神,落实国管局开展地方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实践有关要求,推动我省机关运行保障立法进程,明确机关运行保障相关管理职责和保障事项,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
2.完善普法学法用法机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利用“法宣在线”平台、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普及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环保等政策法规,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3.全面规范权力运行。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管理和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刚性约束,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服务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全覆盖,对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进行专项审计。
第二节 推进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统一
1.修订完善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现有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评估,对现行机关事务系列法规制度标准进行分类梳理,适时总结评估实施效果,做好有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2.强化法规政策制度的高度统一。对于具备条件的基础性、共同性事项,在全省层面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市、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细化完善,建立健全上下衔接一致、职责界定清晰、运行规范有序的机关事务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事务
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自身建设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打造模范政治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抓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党组(委)班子建设,按照“十六字”方针,规范议事程序,有效发挥党组(委)的职能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从政治上分析和把握机关事务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始终以昂扬的姿态奋力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遏制一切腐败问题和行为,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清廉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职责,在党政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监管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成为政府治理中的一面旗帜。
3.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思考谋划工作,常态化梳理排查机关事务领域干部队伍、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设施设备、治安消防、食品卫生、校园安全、公车运行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打赢重大风险防控化解攻坚战。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发挥好机关事务部门在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的归口统筹作用。进一步理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科学界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职责,理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2.不断创新指导工作方式。建立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指导、同级横向之间联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分片联系交流制度,结合各地工作基础和地域特点,划片区共建共享,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系统治理机制。
3.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机制。制定机关事务应急保障标准体系,明确应急保障处置流程,建立应急后勤物资储备,有效发挥机关事务应急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健全机关事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保障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积极参与社会应急保障工作,融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第三节 注重能力建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出台措施,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发挥好考核杠杆作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眼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提升学历层次、改善性别比例、加强岗位锻炼,全方位促进各层级、各层次干部队伍成长。组织多形式的机关和系统内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注重优秀年轻干部选任培养,通过多岗位锻炼、一线锻炼、专业训练等方式,努力培养一批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领导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和服务特性,在充分发挥内部潜力基础上,引进急需的技能型、服务型人才,弥补专业化人才结构短板。
2.加强理论研究。加强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三峡大学合作共建力度,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建设水平,研究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前瞻性和基础性问题,总结机关事务管理规律,提炼我省机关事务管理经验,形成一批高水平、有创新、有价值、具有湖北特色的研究成果,推动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发挥专家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在“十四五”规划落实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健全岗位责任,实行规划实施清单制度,分解规划任务,明确区分各层级责任、各部门责任、各岗位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细化落实相关重点工作;明确“一岗双责”制度,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机关事务重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优化督查督办手段,通过定期督办、专项督查、重点巡检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或专项规划,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内容明确、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业务培训、座谈研讨、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交流分享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规划评估机制,跟踪规划实施进度。本规划将于2023年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2025年开展终期评估,系统总结规划实施情况。
实现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履职尽责,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更大贡献。
(此件公开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