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襄阳市审计局公告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根据《襄阳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将涉及我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至6月9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内容含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评审意见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情况、审计建议情况等。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站位抓整改。接到审计部门整改通知后,我单位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反馈问题,认真反思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抓好问题整改。
2.压实责任抓整改。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问题整改路径化、清单化、具体化。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过硬、结果真实。
3.强化督办抓整改。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办,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问题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突出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健全完善了一批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不合格的问题
(1)所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代收房屋租金收入137.5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应收未收国有房屋租金6.28万元。
整改情况:我单位原二级单位市直机关经济开发公司、标致维修站为涉改经营性事业单位,两家单位改革撤销后,经市财政局批准,对外出租的房屋由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代管,代收租金存入改制账户作为改制资金专款专用,待改制工作全部结束后上缴财政。房屋租金目前已追缴1.7万元,对个别未按时缴纳房租的住户、商户正在启动司法程序催收。持续整改中。
(2)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整改情况:该问题是由于所属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出年初预算,已在2023年会计记账中予以规范。今后将加强对二级单位2024年度预算编制等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财务收支情况分析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已整改到位。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项目支出经费用于基本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主要是向市政府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历史遗留的在上海大众汽车襄阳特约维修站的维修欠款,虽然是在经市财政局批准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我单位从预算专项项目经费中列支偿还欠款,但年初确实没有预算。今后将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规范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开支。已整改到位。
3.关于落实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1)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未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多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65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精神,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政策。已于2023年6月中旬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策规定将工程质保金从3%降至1.5%。已整改到位。
(2)违规列支通讯费,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违规为管理人员购买服装。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全面开展办公区通讯费清理工作,建立台账,并逐条对照梳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理核销,目前已核销510条电话(宽带),与上年同期相比节约财政资金近10万元。今后将加强办公区通讯费日常管理,严格规范费用支出。所属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及时开展自查,梳理出管理人员2022年冬装、2023年夏装采购费用支出共计1.57万元,清退资金已全额上缴市财政局非税账户。已整改到位。
(3)财务支出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责令所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让商家退还多结算的159元;责令所属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让商家退还多结算的550元,并完善相关票据手续。今后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制度,从严审核把关。已完成整改。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中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属3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委托第三方对长年呆账死账进行往来款项清查,待清查结束后,将依法依规处理核销。所属市委市政府机关文印中心全面开展专项清理,做好坏账准备的计提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持续整改中。
(5)“三公”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所属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承担全市116家单位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任务,2022年度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常年高负荷运转,老化严重,部分车辆无法满足市直单位租车需求。为保障用车需求,避免无车可用,经市政府批准后分两批次更新了12辆公务用车。2023年度将旧车处置拍卖后收入上缴。今后将严格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处置。已整改到位。
(6)“三重一大”监督员任期满后未及时更换。
整改情况:已按照《襄阳市“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襄纪发〔2012〕4号)要求,重新聘请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已整改到位。
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问题
(1)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存在配置和使用管理资产不精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将档案室监控设备、车辆道闸系统等资产补录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所属市委市政府机关文印中心及时将监控录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登记不重不漏。已整改到位。
(2)处置资产等程序随意性较大,将5批固定资产无偿调拨至相关单位,未报市财政局审批或备案。
整改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及时报市财政局审批或备案,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合理编制预算,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编制机关事务系统年度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进一步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全面梳理预算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项财务开支合规、合法、合理。
2.关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流程,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三重一大”监督员制度,保证内控程序规范,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记录发生的经济事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依法依规上缴财政收入,保证国有资金资产安全完整。
3.关于推进政策落实,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审计建议。我单位贯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经济政策,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杜绝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情形发生,着力为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完善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审计整改内容
无。
襄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