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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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金德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政协襄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时启用东津新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的建议》第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成立办理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并对办理提案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周密安排。您所提的关于启用东津新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的建议,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不仅指出了问题所在,同时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也对我们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思路,这充分反映了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办理好您的提案是我们机关事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将我局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对接,加强沟通,跟踪掌握原行政中心项目进度

为切实推进“四个襄阳”省级战略实施,尽早实现襄阳中心城市空间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其在东津新区建设中的聚集和带动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后,2013年5月行政中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地点位于东津新区,北起横三路、南至横五路、西起纵二路、东至纵四路,规划用地面积12999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53898平方米。2013年12月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变更为东津商务大楼。2017年11月13日,中标单位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场复工。为掌握项目装修工程进展情况,2018年5月以来,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国志先后多次带领提案承办专班人员到襄投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对接,深入施工现场实地查看装修进展情况。经了解,按照2019年上半年室内精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的目标,襄投置业有限公司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已将整个室内精装修工程和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月。截至目前,二次结构已完成,正在全力推进屋面、门窗及幕墙工程,室内精装修及电梯工程正在公开招标,预计明年5月底能够全部装修完工。

二、主动服务,超前谋划,抓紧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外迁方案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恢复古城风貌,今年3月1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古城墙内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动员会,明确表示从明年6月起古城墙内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首批搬迁单位,三个月内必须全部搬迁至东津新区办公。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襄阳古城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列出20项重点工程,加快襄阳古城保护利用、改造提升工程,其中第8项功能疏解和人口减员工程,明确提出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搬迁,2019年外迁襄阳四中、古城内市(区)机关,共计2万人。为此,市里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乐成为主任,副书记、市长郄英才为第一副主任的襄阳古城保护委员会,加强襄阳古城保护与开发。为切实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外迁工作,我单位专门成立了古城墙内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局长孟正钢同志亲自挂帅,统筹全局人力、物力等资源力量,全程服务保障古城墙内行政事业单位搬迁的具体工作。8月中旬,制定古城内市(区)机关外迁工作路线图,对整个外迁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当前正组织专班人员摸清古城墙内纳入搬迁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人员情况,清理登记拟搬迁单位国有资产。同时,根据统计汇总拟搬迁单位的办公用房需求及原行政中心实际情况,协商汉江国投有限公司对整体搬迁进驻办公的功能分区、布局情况进行整体规划,拟定总体分配及搬迁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对单位搬迁后原办公楼等国有资产提出处置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按照国家、省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性处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三、科学施策,规范管理,统筹考虑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后原办公用房处置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2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2018年8月《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全力,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拆除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在市级党政机关按计划搬迁至东津新区办公后,其腾空的原有办公用房将统一进行处置利用。一是将原有闲置的办公用房调剂给部分办公条件较为拥挤、办公环境较差的单位使用,改善办公环境,实现办公用房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对调剂后仍闲置的办公用房,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我们将以这次政协提案的办理为契机和动力,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持续抓好相关办法制度的制定和出台,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我局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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